台東縣警局去年11月跨海赴綠島查獲貨櫃屋栽種大麻案,之後陸續逮捕主嫌江姓、吳姓兩男與4名共犯,據了解江男先是在綠島做浮潛生意,並在山區租地放置2貨櫃屋,私自栽種、製造大麻成品,甚至為避免電費爆量,還購置6部發電機使用,當地居民一度誤認江男欲經營民宿,豈料竟是毒品勾當,案經警檢半年偵查,分別將江男等6人依毒品罪起訴。

台東地檢署表示,48歲江男為台東本地人,自2023年11月起,江男與吳姓友人綠島山區放置2間貨櫃屋,以自然風乾及使用溫控果乾機等方式,栽種、製造可供吸食之大麻成品,去年11月11日台東警方掌握情資,破獲本起大麻案,起出發電機、溫控果乾機、霧化機、抽風機、抽水馬達等用具,以及大麻活株 28 株、乾燥大麻成株25 株及大麻成品 1 包(毛重約1.8 公克)。
此外,檢警當天同步在台中地區拘提毒品案主嫌江、吳二人到案說明。不過,當檢方調閱江、吳等二人通訊、金流紀錄後發現,仍有多名犯嫌涉案在逃,經檢警溯源調查後,檢方於今年陸續拘提共犯胡姓、游姓、陳姓及林姓等4人到案說明。

據了解,胡等4人與江、吳各自分工,除取得栽種製造大麻的種子、器具,並分頭尋找栽種場所著手製造大麻,其中胡男還提供每月6至10萬元不等犯罪資金,累計共約600萬元。
今年3月5日,台東地檢署已對江、吳二人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第二級毒品大麻罪嫌提起公訴;至於胡等4人,檢方於6月19日再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追加提起公訴,六人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得併科最高15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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