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6日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針對「檢討惡檢」議題,在委員會播放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期間,一段女檢察官偵訊被告時的音檔,黃國昌稱是「示範帶」非偵訊光碟。法務部今(17)日表示,該錄音檔真偽未明,恐導致社會誤解與損害司法公信力,將研議完善法制規範,以防止不當使用訴訟資料。
法務部表示,黃國昌質詢時播放的錄音檔,來源與真偽均未經查證,且未說明是否經合法程序取得。該行為有可能經由人工智慧技術合成或剪輯,導致社會對檢察官產生不正訊問的誤解,嚴重損害「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之信賴與威信,也破壞司法審判的公正與獨立。
針對訴訟外目的使用卷證資料,法務部表示,訴訟影音資料僅供訴訟準備及防禦使用。若律師或當事人將其作為其他用途,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甚至構成行使偽變造文書等罪責;將參考日本、德國立法例,研議加強相關規範,防止不當使用及錯假訊息傳播,確保當事人名譽與訴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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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訴訟案件當事人若質疑訊問過程違法,法務部建議,應依《刑事訴訟法》主張證據能力或申請個案評鑑,而非訴諸公審,呼籲各界尊重現行法制,維護司法官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與司法制度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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