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法官王澤鑑伯父王諸齊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黃金地段土地,因大安地政事務所處理繼承登記時未盡審查義務,導致土地錯誤移轉,王諸齊的6名子女訴請國賠。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今(11)日認定,大安地震事務所有疏失,經囑託鑑定結果,計算當時市價,判決賠償5217萬9535元。可上訴。
王家人主張,王諸齊於1991年2月22日過世,所遺留的台北市大安區仁愛段等土地,於2003年10月遭不明第三人持偽造身分證及變造文件,辦理單獨繼承登記,隨後土地被轉移至多位他人及台北市政府等單位,致王家遭受高達4億4943萬2001元損失,依《國家賠償法》、《土地法》相關規定,向法院提出國賠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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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六審發現,大安地震事務所在受理繼承登記及住址變更等申請時,僅憑申請人切結書及相關文件,未向松山戶政事務所查證,也未通知居住於舊址的王家人,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因程序疏失,致使土地權利產生錯誤移轉,王家人主張國賠責任成立。
更六審調查後認定,土地當時已全數開闢為道路,並未公告徵收,且不具容積移轉條件。依鑑定結果,土地市價約為公告現值的11%至16%,以5217萬9535元較為合理,判決王家人得請求此金額及利息,其餘部分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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