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區2024年1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葉姓計程車駕駛行經精誠路與大業路口時,因超速左切又未禮讓,導致直行的林姓男子煞車不及,從後方猛力撞上,林男也頭部外傷、胸腔及腹腔出血倒地,最終送醫不治,台中地院一審時,發現葉男已有過失致死前科,且林男家屬請求從重量刑,不過法官同時審酌葉男自首的狀況,依過失致死處10月徒刑,可上訴。

而根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報告指出,葉男左轉彎,未讓左側直行車先行且超速行駛,是整起事故的肇事主因,對於犯行,葉男均坦承不諱,並展現和解誠意,只是林男媽媽拒絕,並請求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一審時,查出葉男曾有過失致死前科,雖然自首符合減刑要件,但考量葉男讓林男家屬承受無可回復傷痛,加上犯罪情節,不適合緩刑,依過失致死處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