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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撞翻車「駕駛不見了」 警3百米外找到人 將查是否肇逃

記者 洪彩綸 / 攝影 賴重榮 黃國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03 13:1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03 13:37

台中市發生自撞翻車事故,熱心民眾發現後幫忙報案,協助交通指揮,卻發現原本坐在路邊的駕駛不見了。警方到場也沒看到人,之後在距離事故地點大約3百公尺外,發現一名男子走路一拐一拐的,確認他就是肇事駕駛,將人帶回酒測,不過他沒酒駕,為何離開現場,警方說,還要查是否涉及肇逃。

圖/TVBS

 
白色轎車側翻倒在路中,警察到場,左看右看,沒看到肇事駕駛,往車內瞧,要找找是否有可疑物品。
有路過民眾目擊翻車瞬間。

目擊民眾:「我看對向的車怎麼從巷子衝出來都沒有減速,他就撞上就直接側翻了,白車在T字路口沒有減速直接衝向中央分隔島,撞上花圃區後車子瞬間側翻。」

 
目擊民眾:「就先打110和119,但是電話通不了,所以就讓別人去叫,我就去車子後面幫忙(幫忙指揮交通就對了),對,你有看到駕駛跑掉嗎?他坐在這裡,我轉頭他就不見了,你看到他從哪裡爬出來天窗?」

意外地點是台中西屯區福科路與福元路口,3號凌晨四點左右,T字路口車禍,明明是有人開的車,但撞車後卻不見開車的人!

原來駕駛在肇事後第一時間自己徒步離開現場,走到三百公尺外的安和路上,員警開警車沿路找,發現有人一拐一拐地疑似帶傷走路,懷疑他是肇事駕駛,才把人帶回。

市警六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彭國泰:「經酒測為零詳細肇事責任轉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這就怪了,明明沒酒駕,為什麼撞車後要離開現場?

員警調查,肇事駕駛自稱開的是女友的車,說自己和女友吵架,負氣離開,因為他不是台中本地人,不熟路況,才會在T字路口,撞上分隔島翻車。但肇事後把別人的車留在現場,自己跑離三百公尺遠,被發現才帶回。轄區警六分局卻說,駕駛沒有肇逃。

在肇事逃逸構成要件中,如果車禍中無人受傷或死亡,雖然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駕駛沒有刑責,但還是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可能會面臨肇逃罰鍰、吊扣駕駛執照等罰責!警方說會再依現場情況,針對駕駛違規行為,開立罰單!


#台中市#自撞翻車事故#報案#交通指揮#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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