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某拳擊俱樂部2022年7月舉辦友誼賽,一名26歲胡姓男子上場2分鐘就身體不適,送醫後因顱內出血重傷不治。舉辦者、拳擊A級裁判兼教練丁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8)日判決無罪,可上訴。
回溯案發當時,胡男參賽時報名75至80公斤級賽事,與29歲徐男對戰。比賽期間,胡男遭對手連續重擊下巴、頭部。該回合結束後,胡男突然感到身體發軟、噁心想吐,裁判立即終止比賽,但事後卻意識模糊、全身癱軟,送醫後仍因顱內出血、大腦位移而不治身亡。
檢警調查,胡男不只未經醫護評估就參賽,主辦方也僅要求出示狀況良好的聲明書,且現場未配置醫護人員。身為俱樂部負責人的丁姓館長,具有國際拳擊總會國際一星拳擊教練、職業拳擊裁判,以及國家A級拳擊教練、裁判資格,卻有多項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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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男自認無罪,對胡男過世很遺憾,但無法預料胡男帶傷出賽,因賽前2週他與朋友對練被打傷頭,比賽前天天開車通勤,就算現場安排醫師做賽前理學檢查,也未必能查出舊傷;辦比賽為推廣拳擊,非營利,現場雖沒醫師,但提供「更好的護具、更厚的拳套」,也為胡男配對初學者,並花錢請有經驗的A級裁判,「請給我公正判決」。
檢方主張,拳擊為高風險運動,現場安排醫師是基本保障,丁男收費卻便宜行事,責任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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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