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43歲的林姓丈夫,2024年6月因向45歲陳姓妻子求歡遭拒,憤怒的他竟惱羞成怒,在房間內毆打陳妻左臉,後續林男又意外發現,妻子跟陌生男子聊私密話題,於是他再度啃咬對方肩膀,妻子用腳反踹林男生殖器,事後夫妻倆驗傷互告鬧上法院。台中地院一審依2個家庭暴力傷害罪,各判林男拘役15日、陳妻拘役25日,全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林男2024年6月9日凌晨3、4時許,在住處內向陳妻求歡遭拒,一時氣憤下打傷妻子左臉。同年9月14日晚間22時,林男又發現老婆的手機裡,有跟其他男性聊私密話題的對話紀錄,夫妻間再次起爭執。
過程中林男趁陳妻逃往2樓走道時,基於傷害犯意拉扯、啃咬對方右肩膀,造成陳妻受有右肩瘀挫傷、右上肢擦挫傷及瘀傷、左上肢瘀挫傷,陳妻隨即離開現場。
直到隔日凌晨,陳妻在警方陪同下,回到住處拿取私人物品,林男見狀上前阻攔,不甘示弱的陳妻,便出腳猛踢林男生殖器多下,造成林男陰莖背側挫傷合併疼痛,夫妻也因此驗傷提告,對簿公堂。
台中地院一審時,法官認定兩人相互毆打、拉扯,是「扭打」行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林男跟陳妻情緒控管上確實有待改進,雖坦承犯行,但彼此沒有達成和解,審酌一切情狀後,依2個家庭暴力傷害罪,各判林男拘役15日、陳妻拘役25日,全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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