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方獲報,一間連鎖健身房,有人在裡面大吼大叫,嚴重影響營業,員警到場後,發現是健身房前員工,因為與公司有薪資上爭議,疑似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單」,三番兩次,跑來鬧。

灰色上衣長髮女子,被一個側身摔,被壓制在地。
警方 vs. 前員工:「放開我,來啦我跟妳講啦,我已經說要離開了,我告你們,來不及了啦。」
她還是不斷掙扎,嘴裡喊著要提告,在場的員工,還有其他民眾都在看,怎麼搞到被員警上銬帶走。
警方 vs. 前員工:「我願意離開,聽不到嗎,要我講幾次,我就是來拿文件的,妳消極的不作為,我們視為不想離開,這樣聽得懂了嗎。」
原來這名薛姓女子,跑到健身房裡大吼大叫。
警方 vs. 前員工:「我要離開了喔,掰掰,趕快給我文件,知道嗎。」
薛姓前員工口中的文件,就是非自願離職證明單,疑似店家認為她表現不佳,合約到期後,決定不繼續聘用,前員工來討文件,還沒拿到,就先被公司提告。
記者 王如襄:「前員工大鬧完健身房之後,向警方表示身體有不適,去了一趟醫院又提出要申請提審,連筆錄都還沒有做,就急著去法院。」
她認為無辜被逮捕,要求法院立即審查合理性,只是雙方到底簽訂什麼合約,產生糾紛,鬧到法庭上,健身房還沒做出回應,不過雇主仍然不能隨意,終止契約。
為了拿到資遣費,前員工不只一次來健身房鬧,這回還被警方上銬壓制,恐怕是最糟的抗議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