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在網路上找到一間可養寵物的雅房,每個月租金7800元,她控訴二房東簽約前,答應養寵物的需求,雙方生活作息多處摩擦,租客指控簽約入住四天後就被刁難、甚至多次被要求搬離,最後止住了一個多月,押金也要不回來,但二房東反駁,表示只有扣除必要支出。

前房客vs.二房東:「我現在在睡覺XXX,好啊那你退我押金,兩個月押金都退給我啊,我現在不退了,因為你一直炒,是你要解約的,所以你應該要退我。」
前房客指控二房東,簽約前答應的事項,入住後全變調,當初問可不可以養狗,對方說可以,再度詢問要不要訂生活公約,二房東也表示不需要,但客廳是二房東的工作室,雙方最後簽約,每個月7800元租金,前房客控訴才住四天就被刁難。
前房客:「她有開公司在家裡上班,我就答應說可以就是這週末,我可以不要讓狗待在家裡,我就問說那是不是,每個禮拜都有這種需求,因為她一開始沒有特別提,我只是詢問是不是每週都要之後,她突然開始就一直訊息轟炸。」
前房客指控對方惡意刁難,一個多月後被迫退租,押金不願意退而且還有其他人受害,但二房東針對指控也反駁。
遭控房東:「扣掉水電費什麼那些的,解約就不用再多退了,我其實已經退2000多塊給她,7800扣掉水電費,還有修冰箱還有清潔費,就沒剩多少了,當月沒有住的他說要搬走的時候,當天就退給她了。」
北上工作在外租屋,想找個家沒想到最後得,和二房東鬧進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