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順風飛行協會2023年3月,發生輕航機墜機起火意外,這場悲劇釀成機上林姓教練與18歲日籍學員身亡,案件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操作人林姓教練,因操作不當,未能遵守並保持飛行手冊中規定,導致載具失速,因此彰化地檢署對順風協會理事長饒自強,與呂姓地面管制人員不起訴,日男的媽媽不服聲請再議遭駁回,近日又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自訴,再度遭法院裁定駁回,不得抗告。
回顧案情,事發於2023年3月16日,空軍退役的林姓教練,帶著日男在順風飛行協會進行超輕型飛機體驗飛行時,飛機突然失控墜毀起火,機上兩人同時身亡,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指出,事故原因是林姓教練未遵守飛行手冊規定,「在低空進場過程中操作失誤,導致飛機失速墜毀,教練的過失與男子的死亡結果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
而檢方調查後,最終不起訴順風協會理事長饒自強,與呂姓地面管制人員,對於結果日男的媽媽不服聲請再議,但遭高檢署台中分署駁回。
接著日男的媽媽2024年10月28日委託律師跨海提自訴,不過彰化地院法官審查原不起訴處分書、駁回再議處分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以及相關證人證詞後,認為檢察官不起訴理由充分,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林姓教練的操作失誤,呂姓地面管制人員職責並非直接干預飛行操作,因此難以認定其存在過失;饒自強事故發生時並不在現場,難以證明其存在怠忽職守的行為,裁定聲請駁回,不得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