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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小黃態度差「揮拳毆打」 運將掏甩棍作勢反擊

記者 宋佳娟 / 攝影 趙立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18 13:5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18 13:50

高雄三民區18日凌晨3點,一輛計程車載2名酒客返家,其中一人認為司機態度不好,竟然朝司機揮拳、拉扯衣服,雙方下車當街大吵大鬧,附近住戶錄影拍下過程!司機提告乘客傷害,只是他當時拿出甩棍作勢攻擊,也被警方依社維法送辦。

圖/翻攝自 Threads@j5792165

 
乘客vs.司機:「你現在怎樣?(喔,他拿的是什麼?)不然你現在怎樣?(好像有槍嗎?)」

半夜三點多,大樓住戶拍下,計程車載乘客到家,卻當街吵吵鬧鬧,小黃運將怒氣沖沖,從駕駛座掏出甩棍。

乘客vs.司機:「我要走你不讓我走你還打我,是你先惹事不是我先惹事,我沒有不然我臉怎麼來的(喔他好像打司機)喝醉酒就可以這樣嗎?」
 

疑似乘客喝醉酒,在車內朝小黃司機動手,在中間的白褲朋友試圖想勸和,雙方口氣都很大,驚動警方到場。

男子vs.警察:「我們從喝酒的地方回來,我一直在睡覺,起來後我其實覺得他口氣不好,大聲小聲我個人感覺,我口氣也跟著不好我們有點衝突,我打你是只有他而已嗎?有他嗎?他沒有動手,他要對他提告。」

當下的監視器還原,在18日凌晨3點多,47歲計程車司機載2位酒客回家時,較清醒的白褲乘客先下車,繞了一圈想把朋友56歲賴姓男子帶下車,結果司機不停踩油門向前,似乎就是在這時乘客揮拳毆打司機,還拉扯衣服,雙方當街槓上,司機氣不過,決定對這名乘客提告傷害。

 
附近民眾:「乘客說那個司機打他,我看到的時候司機是沒有打他的。」

十全派出所長陳世錦:「甩棍屬公告之警械範疇,一般民眾不得持有,違反社維法第63條,處3日或3萬元以下罰鍰。」

乘客喝醉酒動手動腳行為不妥,但司機持有甩棍,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大半夜氣噗噗鬧到警方出馬,實在讓附近住戶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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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計程車#甩棍#社維法#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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