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棄屍案,從事資源回收的石姓婦人,遇害前先開車去凶嫌家,後來又騎凶嫌的機車離開,疑似收了30萬貨款,下午4點回凶嫌住家後,就沒再出來,難道是因為30萬現金引發殺機?而凶嫌太太落網時,包包始終不離身,追查發現裡面真的放了死者的27萬元!檢警原本依殺人罪偵辦,更改為刑期更重的「強盜殺人」罪。

租車公司業者:「他們原本租2天,後面一直會用延的方式,但是都有準時付租金。」
只是竇姓女子落網時,包包不離身隨時背著,引起檢警懷疑,發現從事資源回收的石姓婦人,身上有30萬現金,在遇害後夫妻檔落網時,妻子包包裡則有27萬現金,警方追問才坦承就是被害婦人的,那剩下3萬元究竟去哪?也讓檢方原本依殺人罪偵辦,後來改為刑責更重的強盜殺人,夫妻都被收押。
死者vs.記者:「(有沒有覺得兇手要被判死刑)。」
紅著眼眶,聽到判死,沉默的死者兒子才點點頭,17號2位兒子回殯儀館複驗,神情哀傷,其實婦人遇害前13號下午2點多,有跟兒子預告要去「討10萬元債務」,下午2點到凶嫌家,雙方溝通完婦人騎著凶嫌的摩托車離開,疑似去收30萬貨款,4點多又回到凶嫌家,結果進去了就沒再出來,疑似是30萬貨款讓夫妻檔起歹念,傍晚夫妻才開貨車離開,往屏東山區前進。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呂尚恩:「解剖到現在3個多小時,就我們在屍體上發現的傷勢來釐清,這個案件因為牽涉的是,強盜殺人的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