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方日前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於路邊停車多次,就連女友在旁指揮仍駛不進車格內,就當警方上前協助時,意外發現男子因為酒駕,才停不進車格內,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員見狀隨即要求酒測,結果顯示鄭男酒精吐氣濃度值達0.43mg/L,當場將他逮捕,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法辦。
大安分局呼籲,酒駕行為不僅危及自己生命,對其他用路人亦造成重大威脅。無論是在何種情境下,酒後駕車都可能帶來難以預料的危險,絕不可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酒駕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