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小王(化名),在2023年1月間與高中好友的馬姓妻子發生婚外情,兩人在6天內3次共赴旅館,更在公共場所大方親暱,結果雙雙離婚,並在半年內再婚,讓小王的前妻劉姓女子相當氣憤,對馬女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日前裁定,馬女應賠償小王劉姓前妻2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王與馬女的前夫為高中同學兼好友,兩家人經常相約出遊。豈料小王與馬女在短短6天內,竟3次共赴旅館、摩鐵,甚至在車上獨處超過2小時,更在百貨公司、廣場等公共場所緊貼、牽手,結果沒想到,兩人各自離婚後,竟在半年內再婚,讓小王前妻劉女無法接受,憤而對馬女求償100萬元。
更多新聞:丈夫示愛女同事「私聊性生活」 妻不忍怒告遭法院駁回
對此,馬女辯稱,照片、影片中的女子根本不是她,況且當時兩人也只是正常交際。然而,馬女的前夫出庭指認照片,表示:「2名當事人1個是他7年的同居對象,另1個是從高中至今的好友,不可能認錯」他透露,當時懷疑馬女有外遇,便在她身上裝設追蹤器,只要定位在可疑地點,就會請熟識馬女和小王的朋友前往蒐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