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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學妻赴旅館激戰!離婚後半年閃婚 前妻氣炸求償

記者 沈冠勳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2/22 16:1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2/22 16:27
新竹男與同學妻外遇,各自離婚後半年閃婚。(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竹男與同學妻外遇,各自離婚後半年閃婚。(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竹一名男子小王(化名),在2023年1月間與高中好友的馬姓妻子發生婚外情,兩人在6天內3次共赴旅館,更在公共場所大方親暱,結果雙雙離婚,並在半年內再婚,讓小王的前妻劉姓女子相當氣憤,對馬女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日前裁定,馬女應賠償小王劉姓前妻2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王與馬女的前夫為高中同學兼好友,兩家人經常相約出遊。豈料小王與馬女在短短6天內,竟3次共赴旅館、摩鐵,甚至在車上獨處超過2小時,更在百貨公司、廣場等公共場所緊貼、牽手,結果沒想到,兩人各自離婚後,竟在半年內再婚,讓小王前妻劉女無法接受,憤而對馬女求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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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馬女辯稱,照片、影片中的女子根本不是她,況且當時兩人也只是正常交際。然而,馬女的前夫出庭指認照片,表示:「2名當事人1個是他7年的同居對象,另1個是從高中至今的好友,不可能認錯」他透露,當時懷疑馬女有外遇,便在她身上裝設追蹤器,只要定位在可疑地點,就會請熟識馬女和小王的朋友前往蒐證。

 
法官認為,馬女前夫與她相處7、8年之久,不太可能認錯人,且馬女與小王見面後共赴旅館、摩鐵,在公開場合勾手、牽手,行為已逾越一般朋友社交範圍,足以破壞婚姻圓滿幸福,因此判定馬女應賠償劉姓前妻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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