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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鬧派出所 推桌椅、摔手機踢破警車檔板

記者 李潔 / 攝影 王華麟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20 19:23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20 19:23

新北市一名女子,之前因為妨害公務被通緝,被員警提醒「記得去報到」,她當下立刻出示「歸案證明」澄清,懷疑是警方系統沒更新,找她麻煩!沒想到後來,她越想越氣,跑去警局理論時,不僅打警察,還踹破警車檔板,移送到地檢署,仍無法冷靜,再度襲警。

圖/TVBS

 
員警vs.女子:「起來啦!!我起不來!!快點啦,你"銬"成這樣,我起不來!!」

大聲嚷嚷,原來這名女子不只雙手被上銬,連腳也被銬住。

員警vs.女子:「腳放下啦,你在幹嘛啦!腳放下,腳放下,好不好!!」
 

這名女子前一刻,坐在警車裡面,竟然用腳踹開車的警察,還把安全擋板踢爆勸不聽,員警最後停車把她的腳銬住,到了地檢署,仍不放棄抵抗。

記者李潔:「這名女子先是在派出所裡面打了警察,沒想到當她坐上了警車之後,又用腳踹破了安全檔板,一直到抵達了地檢署,情緒還是非常失控,攻擊戒護員警。」

員警vs.女子:「後退,後退!你要不要冷靜。」

 
雙腳上銬無法走路,法警推了一輛輪椅來,她再次襲警。

員警vs.女子:「冷靜!叫你冷靜,等一下等一下怎樣,叫你冷靜啊,叫你冷靜,還不冷靜。」

警方調查,年約42歲的女子,之前因為妨害公務被通緝,她表示已經到地檢署報到,不滿員警上門提醒,才跑去派出所理論,只是話可以好好說,爆粗口又動手動腳,再次成了妨害公務現行犯。

埔墘派出所副所長李明欣:「她當時攻擊行為還有摔桌子,摔手機踢椅子,同仁就是以妨害公務現行犯,給她做逮捕,到了地檢署之後,因為她腳已經被我們控制住了,她沒辦法行走,我們同人再跟地檢署這邊借輪椅,將她解送歸案。」

被通緝到法院完成報到,會獲得這樣的刑事被告歸案證明書,而這份文件最好隨身攜帶,因為警方系統,不會即時更新,如果當天案件量太大,可能就會延遲一兩天。

 
員警vs.女子:「你們是不是故意的,起來起來,你自己不起來,站好。」

在小吃店做生意的女子,不是第一次襲警,這回來派出所理論又鬧事,一天之內,又再多兩件妨害公務。
 


#女子#妨害公務#地檢署#警局#員警#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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