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黃麟凱槍決後,遺體運往板橋殯儀館,姊姊17號下午出面認屍,但是媽媽沒有現身,家屬登記20號火化,一切低調也不舉辦告別式,黃麟凱最後落腳處,選在三芝櫻花生命園區樹葬。

服刑中的受刑人,多數享有基本權益受到憲法保障,像是死刑犯黃麟凱遭到了槍決之後,他的遺物金錢或以及衣物,都會受到看守所的保管放在行政區裡,等家屬來領取。
監所管理受刑人財物,在金錢方面,由外界送入的保管金,以及服刑間獲得的勞作金,都會登記核對交給受刑人保管,非生活日常必需品,也會交由受刑人簽名保管。
台北看守所副所長陳啟森:「如果是大體的話是七日內要請家屬來領,如果沒有來領台北監獄會協助辦理火化,(遺物)那六個月內沒有來領回的話,我們就公告毀棄。」
黃麟凱在刑場的最後一餐,格外冷靜,抽菸、喝水,雞腿飯也沒吃完,高粱,也只有輕輕抿了一口,教誨師黃明鎮回憶,黃麟凱在獄中學音樂,從此瘋狂愛上,2019年還考上街頭藝人,期待有天可以走出看守所到街上表演。
教誨師黃明鎮:「買了薩克斯風讓死刑犯在監獄裡學吹薩克斯風,因為音樂也是治療,有些會畫畫有些會書法,藉由藝術療法來改變他們信心,讓他們在監獄裡面求刑穩定。」
看看黃麟凱的臉書,封面全是與前女友合照,這些年過去,也不曾有過更改,選擇用殘忍手段,結束這份情,賠上自己性命,也毀了兩個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