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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寫騙砲炎亞綸氣炸「10分鐘內不刪一定告」 14網友不起訴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17 12:5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7 12:51
炎亞綸。(圖/翻攝自炎亞綸臉書)
炎亞綸。(圖/翻攝自炎亞綸臉書)

藝人炎亞綸去年7月在Threads發文,指稱不想再憋著被潑髒水,結果有網友留言「給大家介紹一下。這位替性侵害青少年嫌疑人,十大傑出青年的炎亞綸大喊加油的,是台灣的知名基進女性主義者代表…就一句話,噁心。」炎亞綸也直接對槓,確定用「性侵」兩個字,強調「強制性交」連起訴都沒有,10分鐘內不刪文,一定提告。最後炎亞綸開告14名網友,不過,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 17)日處分不起訴。

炎亞綸因拍攝、持有少年私密片,士林地檢署是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被控涉嫌強制性交,獲不起訴處分。

 

針對起訴部分,士林地院審酌炎亞綸與少年調解成功,去年5月30日就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處4月,另判7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均宣告緩刑3年。炎亞綸、被害人均未上訴而確定。

不過,有14名網友於去年4月、7月間,分別在臉書、IG、Threads上留言,指炎亞綸涉「偷拍」、「性侵犯」、「騙砲」,炎亞綸對14人提起加重誹謗告訴。

 
北檢調查,被害少年確實有提出強制性交、趁機性交告訴,網友並非憑空捏造;網友討論的議題及公共事務,為各季密切關心,為可受公評之事,且14人的發言,都是依照記者會經過及炎亞綸道歉內容作為基礎,並未逾越合理評論,故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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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炎亞綸#Threads#潑髒水#性侵#強制性交#偷拍#台北地檢署#14網友#不起訴#加重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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