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新社區公墓2022年底發現一具屍體,檢警調查竟是「台版柬埔寨」詐團水房的惡徒所為,依殺人罪嫌起訴「強控手」劉益亨等4人。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專庭依重傷害致死罪,各判4人10年6月至16年6月不等徒刑,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維持,最高法院也維持,將上訴駁回定讞。
劉益亨、鄭名良、任睿麟、黃偲維等4人加入詐團後,每天領薪8000元,非法拘監視禁「豬仔」。
 
死者林男於2022年12月6日將銀行帳戶資料交給詐團作為人頭帳號後,立即被劉益亨等人帶到中市北屯區的詐騙機房監控。
林男見內部有許多男女都遭矇眼、綑綁,隨即反抗,卻遭劉等人以抹布塞住嘴巴、矇住眼睛,並以手銬、腳鐐「強控」,輪流毆打致其昏迷。
7日凌晨,劉等人發現林男已無呼吸心跳,慌張持電擊棒、以CPR與人工呼吸等搶救,但仍回天乏術,隨後將林男遺體載往新社第七公墓旁棄置。
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後,認為劉等人當時並無殺害林男的故意,只是要控制對方,沒想到竟因此致死,一審判處劉益亨15年6月,鄭名良與另一名少年共同犯罪,由少年法庭審理後,應加重其刑,判處16年6月。
任睿麟、黃偲維各判12年與10年6月,任男與黃男另犯私行拘禁罪,各判6月,此部分得易科罰金。
劉男等4人上訴,主張所犯為傷害致死或私行拘禁致死等罪;檢察官上訴主張構成殺人罪。
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量刑未逾越法定刑範圍、未濫用裁量權限以致輕重失衡,判決駁回上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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