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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闖紅燈行人!男噴7千2+吊照1年 對方只罰5百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01 11:15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01 11:15
彰化重機男撞闖紅燈行人,罰7千2+吊照1年,訴訟結局逆轉。(示意圖,與本文無關/TVBS資料畫面)
彰化重機男撞闖紅燈行人,罰7千2+吊照1年,訴訟結局逆轉。(示意圖,與本文無關/TVBS資料畫面)

彰化縣一名𡍼姓男子,2023年11月晚間騎著重機行經田尾鄉中山路二段351巷口,不料此時有名行人闖紅燈衝出,他煞車不及猛撞,導致行人受傷,事後𡍼男被認定「未禮讓行人」,挨罰7千2又吊照一年,行人則被罰5百元,心有不甘的他決定走法律程序,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驗監視器後,認為𡍼男看見行人闖紅燈時,已無反應時間,非故意或過失,判決罰單撤銷,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事發於2023年11月3日20時06分,𡍼男騎重機行經中山路二段351巷口,結果撞傷一名闖紅燈的行人,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𡍼男送上7千2罰單及吊照一年,行人罰5百元。

 

不服的𡍼男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他的方向是綠燈,是行人闖紅燈,他閃避不及而發生碰撞,應不構成違規,且行人闖紅燈僅有處罰鍰5百元,他無法閃避卻處罰鍰7千2百元、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顯輕重失衡,違反責罰相當原則,聲明罰單撤銷。

而台中區監理所稱,行人是血肉之軀,不堪汽車撞擊,汽車行經路口本應禮讓行人先行,就算行人違規穿越道路,仍有避讓義務。認𡍼男當時未減速留意車前狀況,違規明確,且當地施工有設有紐澤西護欄,𡍼男卻疏於未注意減速,應有過失,認為處罰無違誤。

不過法官勘驗影像發現,當時天色昏暗,道路中央有紐澤西護欄阻隔,行人又闖越紅燈,塗男反應時間應比一般平均所需1.5秒反應時間更長,𡍼男發現行人時,雙方距離只剩35公尺,依照車速、平均反應時間計算,幾乎難暫停避讓,尚不能認其主觀上有何故意或過失,判處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彰化#田尾鄉#未禮讓行人#重機#闖紅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台中區監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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