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男子2018年11月與妻子歡喜結婚,後來他前往印尼工作,沒想到2021年開始,男子多次神隱失蹤,在妻子多次逼問下,男子才坦承出軌,與數名印尼籍女子發生共17次性行為,此時妻子看到丈夫的激戰影片非但不吃醋,還稱讚反誇「老公好帥」,但最後妻子卻將偷拍影片當把柄提告求償百萬,台中地院一審時,認妻子早已知情還同意,駁回妻子請求,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男子跟妻子於2018年11月21日步入禮堂,隨後男子被派往印尼工作,兩人每天靠視訊維繫感情,只是從2021年下旬,男子時常未在約定的視訊時間上線,且行蹤交代不清,妻子懷疑有隱情逼問,男子承認與數名不詳印尼籍女子從事性交易、發生性行為外,亦與一名印尼籍女子交往。
接著男子把17度與不詳女子發生性行為、性交易的影片,傳給妻子看,結果妻子出乎意料回應「老公好帥」等讚嘆,直到2023年12月26日兩人離婚,妻子決定將這些影片當作證據,提告索賠100萬元。
台中地院一審時,妻子稱是為了要蒐集證據,只能硬著頭皮、強忍內心傷痛,要男子上傳這些影片,男子則辯稱妻子知情並同意他的行為,甚至主動要求拍攝影片,並詢問詳細過程,因此否認侵害配偶權,法官審酌後認定,妻子會與男子討論偷拍的性愛影片,還對價錢跟性交易對象交換看法,足見妻子知情且寬容丈夫行為,甚至有維繫婚姻的意願,因此駁回妻子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