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中市北區忠明八街近民權路上,有民眾在道路上打羽球,球還一度飛到馬路上,相當驚險,嚇壞經過的民眾,警方表示,檢視影片行為,路上打羽球行為已觸法,最高可處2900元罰緩,網友看了直搖頭,喊說:「家長不管,台中殯儀館」,看了都捏了把冷汗。
另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將處以1200以上到2400元以下罰鍰。第二分局強調,在道路上打羽球或從事其他非正常行人活動,不僅會妨礙其他行人的通行,還可能因球具飛出,影響車輛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風險,行人應善用專屬運動場地,勿在人行道或其他公共道路上從事可能影響交通秩序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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