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王姓業者,為了處理該公司堆置的大量事業廢棄物,夥同他人,向不知情地主承租4處廠房,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清運廢棄物到烏日區、霧峰區及后里區等地廠房棄置,非法清運趟數超過80趟,被警方發現後,王姓業者遭逮捕並收押,而倒楣的地主也有連帶責任,花了總計2300萬元清理廢棄物。
此案日前偵查終結,王姓業者等10人被依涉嫌渠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4款起訴。另外,地主自行提出清理計畫書先行清理,以求回復原廠房狀態,停止財產持續損失,其中3處場址清理費用共計2300萬元(分別為1000萬、800萬及500萬),目前尚有1處場址清理中。
保七總隊表示,民眾出租土地或廠房倉庫要注意,應慎選承租對象及確認承租用途,出租人於出租後應加強巡視,藉以防範不法業者「假承租,真棄置廢棄物」之惡行;如果民眾有任何情資,發現環保公害案件或違反環保法令情事,請立即撥打市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維護環境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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