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老酒收購業者,日前收到從苗栗看守所寄來的信,是之前的賣家寄的,要求他送會客菜,還要每個月匯款3萬元,理由是因為一年前賣給他的酒,全都是偷來的,而他幫忙隱瞞,所以如果沒支付生活開銷,就要供出他來,這信內容真的讓業者一頭霧水,明明是單純買賣,因此後續也將對他提告恐嚇。
投訴民眾:「內容真的太多了!看完真的會氣死。」
密密麻麻的內容,寫下生活用品清單的費用,甚至獅子大開口,要求每個月匯款三萬元,但這寄件人非親非故,一來就開口要錢最後還恐嚇他。
投訴民眾:「他還寫得好像跟我很熟一樣,還說什麼祝我們官司順利,欸拜託,我跟他真的沒有關係。記得不要給警察釣到,釣什麼?!我跟你就是買賣啊,釣什麼我不知道欸!」
男子回想原來這是一年前,有個客人表示家裡有喝不完的酒,想要賣給他數量沒有很多,大概幾十瓶總共交易數萬元上下,一切都是以正常程序買賣,結果一年後收到莫名來信,不只要幫他支出開銷還要給他會客菜,沒多久又收到新竹警方的到案通知。
投訴民眾:「這個內容應該算恐嚇吧?我認為啦最起碼我的感受,就是恐嚇嚇我嘛,他在監獄欸!」
只是男子質疑為何在獄中,可以寫出這樣的信件?甚至還想要串通。
不過就有律師提出,這樣的行為確實已經構成恐嚇,另外因為竊盜罪在規定裡不是重罪,因此信件不會檢查內容,只會確認有無危險物品,所以才會收到這樣的信件。
而業者只要提出當時交易明細和過程,證明自己與對方真的只是單純買賣行為,就能洗刷清白自保,男子後續也將提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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