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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女同學系館喝酒!新竹男大生「趁醉脫褲」 她痛醒才知被性侵

編輯 樓冠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0/29 18:31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29 18:31
新竹一名男大生趁女同學喝醉,竟直接在系館脫褲亂來。(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竹一名男大生趁女同學喝醉,竟直接在系館脫褲亂來。(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竹有一名陳姓男大生在2023年6月某天,本與女同學相約至系館地下儲物室喝酒聊天,怎料他卻一時「性」起,趁對方酒醉意識不清時性侵得逞,氣得女同學事後報警提告。此案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由於陳男坦承犯行並願以200萬元和解,故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女同學是關係不錯的朋友,2人在2023年6月4日深夜11時許,相約前往位於系館地下一樓的儲物室內喝酒聊天。不過,就在隔天凌晨2時許,陳男竟突然慾火難耐,便趁女同學酒醉昏睡之際,自行將其內褲脫去並性侵得逞。

 

女同學在過程中被痛醒,隨即就把陳男給推開,並急忙撥打電話向友人求助逃離現場後,再向警方報案求助,而新竹地檢署檢方也在完成偵查後依法起訴陳男。

新竹地院在審理此案時,陳男直接在法庭上坦承犯行,但一審法官仍認為,他的行為已觸犯乘機性交罪,並對女同學身心造成重大傷害。不過,考慮到陳男沒有任何前科,加上答應以20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且有按期給付賠償金,故最終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期間需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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