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屯區一名41歲林姓男子,2022年8月酒後開著保時捷上路,結果鬼切撞到一名蔡姓男子,強烈撞擊力道使蔡男終身癱瘓,但台中地院審理時,一度鬧烏龍執行「簡易判決」,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好在後來緊急撤銷,改為「通常程序」判決,判林男10月,要賠1940萬,可上訴,不過林男疑似脫產,導致目前蔡男一毛錢都還沒拿到。
據判決書指出,林男2022年8月15日22時起至16日1時許,在住處喝紅酒,結果16日上午8時30分,明知酒意未退,卻仍開著保時捷出門買檳榔,結果林男貿然大幅往左進入車道,導致騎機車路過的蔡男閃避不及,連人帶車滑行至對向車道,並撞到柯女轎車,釀蔡男四肢癱瘓、胸椎第6節骨折、硬腦膜下出血及牙齒脫落。
而檢警調查時,林男雖自首,但否認犯行,另還查出他名下的保時捷懸掛已逾期「臨時牌」,訊後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不過台中地方法院鬧烏龍,不僅逕自改為「簡易判決」,法官還推翻鑑定結果,審酌蔡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輕判林男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對此,蔡男與台中地檢都上訴,台中地院才撤銷這起烏龍判決,改由通常程序判決,林男審理時仍辯稱沒酒駕,更反指蔡男超速,但法官確認行車紀錄器畫面後,不採信林男說詞,判林男10月,應賠1940萬,可上訴。
不過據蔡男母親難過表示,林男疑似脫產,目前名下財產一毛錢都沒有,甚至連駕駛的保時捷也變更車主,沒有收到林男賠的一分一毫,現階段雙方都已上訴台中高分院,靜待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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