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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照顧姪子供吃住,對方卻恩將仇報!台北市一名黃姓少年指控,每天凌晨3點,就被姑姑挖起床串玉蘭花,工作好幾個鐘頭才去上學,假日也要賣花賣12小時,長期遭壓榨,43個月的薪水都沒領到半毛錢,一狀告上法院,但法官調查,姑姑長期供少年吃住,還支付少年父親的醫療保險費,沒有虐待或壓榨事實,認為是少年的爸爸出獄想借錢遭拒,才教唆兒子提告。
穿梭車陣賣玉蘭花的攤販,在大太陽底下揮汗工作,但北市一名少年卻指控親姑姑逼他上街賣花,還長期壓榨不給薪水,怒告姑姑要討回薪資127萬。鄰居:「她(姑姑)也是有錢給他們啊,給他們住啊,給他們吃啊,都有啊。」
現年18歲的黃姓少年說,11歲時替姑姑工作,凌晨3點就被叫起床串玉蘭花,一直到7點半才去上學,就連假日也要工作12小時,連續工作43個月,卻沒領到半毛錢,一狀告上法院。
鄰居:「她(姑姑)本身沒有在賣,算批發就對了,她批下來,讓他們去賣(花)。」
法官調查,黃姓少年的爸爸多年前入獄,將兒子託給姊姊照顧,得知爸爸罹癌,想賣玉蘭花支付醫療保險費,姑姑看他一片孝心,才答應批發讓他賣,少年平常清晨6點多才起床,幫忙一下就去上學,不想賣花可以休息,並沒有挨罵或挨打,認為少年的爸爸是因為出獄後跟姊姊借錢不成,才要兒子告姑姑,院方認定,串花是幫忙家務,2人也並無雇傭關係,判少年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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