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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突穿內褲上學!揪出補習師對6童伸狼爪 逼摸鳥拍片28次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9/14 20:00
台中一名補習班狼師,對6童伸爪28次。(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一名補習班狼師,對6童伸爪28次。(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北屯區一間補習班老師,2021年5月起,明知道6位學生年僅7歲男童懵懂無知,竟趁機猥褻、性交、拍攝裸照達28次,直到一名男童媽媽發現,兒子突然開始「穿內褲上學」,這才東窗事發,台中地院一審依對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等罪,判補習師12年6月,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10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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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指出,補習師自2020年7月入職,並擔任6名男童的課後輔導,但他2021年5月6日下午13時許開始,就在補習班廁所、教室、倉庫,前後達28次,分別對6名男童做出猥褻、性交,並拍下裸照等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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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3年5月,一名不愛穿內褲上學的男童,突然反常問母親「我的內褲呢」,讓母親驚覺有異,持續追問下才發現,補習師會觸碰、拍攝生殖器,導致男童產生陰影,事後立刻報警,警方在同年5月9日到補習班及該師住處搜索,查扣手機及電腦,裡面存有共6名男童的大量不雅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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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一審時,補習師坦承犯行,但辯稱是6名男童是合意給他拍攝,不過法官審酌證人怒斥補習師證詞,依拍攝、製造兒童性影像、對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等罪判刑12年6月,台中高分院二審則認為,考量補習師與3男童及父母達成和解,加上比例原則、平等原則,改判10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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