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間公司的負責人邱先生,本來處停業中,沒想到卻在上個月底,收到了補稅通知,一問之下才發現,公司的負責人,竟然悄悄的被不認識的人,用印鑑遺失變更的方式,將負責人給更換了,整個公司,無故被端走。

公司遭盜負責人邱先生:「去到國稅局才發現公司被端走。」
邱先生恍然大悟,公司負責人,不知何時,竟然被根本不認識的人,乾坤大挪移,搬到自己的名下,並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8/15登記復業,公司銀行帳戶被凍結,約10萬現金被扣,好在房子車子已經先轉成私人,不然就要整碗被端走。
公司遭盜負責人邱先生:「都說不知道不知道很誇張公家機關。」
商業發展署表示,過去假的變更印鑑案例,層出不窮,只是這次會這麼好變更,恐怕承辦人員有疏失,因為按照規定,要辦理印鑑遺失,負責人就不能變動,而如果想要變更負責人,就被需要蓋新舊章,或是提出法院的返還證明,沒想到這起案件,一次變更兩項,還都審核通過。
律師劉韋廷:「這些行為觸犯刑法包括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以及偽造文書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