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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會拐3童!背後硬來、摸「臭香腸」 7度伸爪判重判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9/07 11:40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07 11:40
台中市一名翁姓男子,7度向教會聚會認識的3名男童伸狼爪。(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翁姓男子,7度向教會聚會認識的3名男童伸狼爪。(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翁姓男子,2022年因參與教會聚會認識3名男童,明知對方都不滿14歲,卻假藉照顧名義,7度伸狼爪,直到其中一名男童指控翁男摸「我的臭臭香腸」,整件事才東窗事發,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等8罪判8年10月,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翁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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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指出,翁男2022年12月在教會結識3名被害男童,佯稱要照顧對方,將孩童帶回家中過夜,並於2022年12月10日到2023年4月7日,分別對3名男童,以違反其意願的方式,用手、嘴碰觸男童的生殖器,更過分的是,翁男還想從背後硬來,前前後後累計共7次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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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023年4月8日晚間19時10分,其中一名男童向教會老師坦言,自己遭到翁男觸碰「我的臭臭香腸」,以及相關性侵猥褻一事,老師聽聞後,隨即一一詢問,最終還有另兩名男童也指控翁男惡行,並說明不敢講的原因是遭到翁男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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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一審時,翁男對於7度伸狼爪,幾乎都否認犯行,且至今沒有和解賠償,法官認為翁男僅因私慾,朝3名男童性侵影響其身心,依2個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性交罪、6個對於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判翁男8年10月,事後翁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則認一審量刑合理,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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