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0)日下午2點58分,在台中地方法院發生一起毀損公物案件,34歲的黃姓女子到法院內,使用「自動報到機」,卻突然「徒手打爆機台」、用腳狂踹,讓許多民眾看了傻眼,保全和警方獲報後,火速趕抵現場,將黃女帶回派出所內管束。
保全張姓男子表示,該女徒手破壞地方法院所設立之自動報到機,造成該機器毀壞不堪使用。第一分局警方說明,因黃女情緒較為激動,本分局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將該女帶返勤務處所管束,全案後續依涉嫌毀損罪,函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方法院法院說明,自動報到機遭毀損部分,院方已委請代理人檢具資料提出相關告訴及求償。全案後續依毀損案函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表示, 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針對任何違法之脫序行為均強勢執法,依法究辦,以維護市民安全。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