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色色!一名大學畢業的王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位16歲的女高中生,兩人相約付費野戰,還加價「內射」,男方還要求女高中生傳裸胸照,事後卻不斷狡辯毫無悔意,台南地院依製造少年性影像罪以及對未滿18歲少女有對價性交罪,合併執行1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王男在2023年3月從交友軟體認識了一位滿16歲的女高中生,隨後便透過社群媒體單刀直入表示想發生關係,女方開價3000元,更稱若是要「內射」則要5000元,兩人相約同年3月26日凌晨碰面,不過由於女生睡著,王男便要求對方以「裸胸照」彌補。隔日凌晨1時許,王男開車至1處公園涼亭,兩人就在亭內發生對價性關係。
事後法院開庭時,王男卻辯稱女高中生傳的是運動內衣的照片,而且因為交友軟體有年齡限制,又加上對方染髮,因此以為女方是超過18歲的大學生。這說詞秒遭女高中生打臉,表示曾跟王男說過自己才剛滿16歲,法官也檢視2人的對話紀錄戳破謊言,認定王男否認犯行、沒有悔意,依製造少年性影像罪判王1年3月徒刑、對未滿18歲少女有對價性交罪判刑7月,合併應執行1年8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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