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30歲張姓男子在按摩店擔任按摩師,卻在替女顧客服務時,掀開對方內褲撫摸其陰部及胸部,嚇得女顧客立即要求停止按摩並逃離現場,隨後報警提告。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嫌判處張男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張男於去年5月30日晚間替一名女顧客按摩時,竟趁機掀開對方內褲,並伸手撫摸其陰部。儘管遭到女顧客制止,張男仍變本加厲再次伸手撫摸對方胸部,甚至第二次將手伸進內褲內強摸陰部,令女顧客驚恐不已,當場停止按摩倉皇逃離。
事後,女顧客立即向男友及友人哭訴此事,並在返家後將自己反鎖在洗手間內。對此,男友及友人皆證實,女顧客當時來電時正在啜泣,聲稱自己備感痛苦難過,隨後在友人的陪同下,女顧客隨即對張男提出報案。
面對檢方偵訊,張男坦承犯行,供稱確實趁按摩之便,違反女顧客意願強制猥褻。法官斥責張男為逞私慾,竟做出如此齷齪行徑,嚴重侵犯女性身體自主權,造成女顧客身心嚴重創傷。所幸張男在案發後已與女顧客達成和解,法官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張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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