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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竊贓物庫「私密影像」跑千米躲媒體

記者 蘇珮語 / 攝影 花振森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8/14 12:55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14 13:35

士林地檢署去年發生偷拍案,一名書記官知法犯法,在女廁裡面裝針孔攝影機,不只地檢署還有百貨公司及親屬家中,都被他偷拍,受害人數高達21人,一審判刑四年,檢方上訴時又發現這名書記官藉由職務之便,偷走其他「妨害秘密案」的影像,涉嫌貪污。

圖/TVBS

 
記者vs.前林姓書記官:「請問是書記官嗎?不是耶。」

戴著鴨舌帽口罩,全身包緊緊現身士林地院,面對媒體提問,還否認自己身分,但他的確就是前士林地檢署林姓書記官,身為司法人員,竟然在地檢署女廁,裝針孔偷拍。

記者vs.前林姓書記官:「為什麼要偷拍?」

 
開庭結束,為了躲避媒體鏡頭,利用先前職務之便,從後面落跑,和記者上演追逐戰。

記者vs.前林姓書記官:「你講一下吧?你剛不是都承認了嗎?」

用跑百米速度逃跑超過一公里,直到沒有力氣,才走回原點騎車離開。

記者vs.前林姓書記官:「做錯事為什麼還要跑?你就好好說就好了?你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情?好累好累。」

做錯事卻不敢承認,一開始否認犯行,這回開庭坦承犯案,這名林姓書記官,把針孔攝影機安裝在辦公室,還有地檢署女廁及百貨公司和親屬家中,犯案時間長達兩年,有21名女性受害,一審被判刑四年另外八個月可易科罰金,士檢不服提起上訴。卻又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案外案,這名林姓男子先前擔任士林地檢署贓證物庫人員,卻持有其他案件的私密影像,他坦承是把贓物庫的記憶卡帶回家,甚至還複製公務電腦的影像,這些畫面都是其他妨害秘密罪扣案影像,也將他依貪污罪起訴。

記者vs.前林姓書記官:「你自己也有女兒不是嗎?」

擔任司法人員,不只知法犯法偷拍,還利用職務之便,讓其他被害人二度受害,看看先前和家庭相處的模樣,就像是個溫暖的父親,做錯事不敢面對,如今所有罪行都被攤在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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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士林地檢署#偷拍#貪污罪#案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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