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9日,在國道1號北上224.5公里處,驚傳一起情侶吵架被丟包的案件,一名吳姓女子疑似遭前男友施暴毆打,遭被丟包在國道上,女子嚇壞報警,國道警方將女子帶回分隊,所幸未波及其他用路人,後續警方將進一步釐清發經過。
國道警方表示,本大隊在此呼籲國道係高風險封閉式環境,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丟包),處罰新台幣600到1,200元,若因此造成人員傷亡,將觸及《刑法》294條遺棄罪,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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