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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稱未禁狼師報導!「幼兒園非學校」主播怒了:罰到怕

編輯 王芊歷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7/17 10:35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7 10:35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涉嫌性侵女童。(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涉嫌性侵女童。(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爆出性侵女童事件,惡狼正是園長之子,受害者多達20人,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昨(16)日出席活動受訪時指出,性侵害案件並非不能報導,且幼兒園不屬於學校,媒體無需隱匿幼兒園名稱。言論一出引發社會、媒體圈譁然,讓不少人感到震驚,相關法條竟可以如此解讀,連女主播都難以置信表示,「電視台就是罰到怕,才被迫幫打馬賽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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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台北市私立幼兒園男教師涉嫌性侵約20名女童,案件曝光後,各界紛紛疾呼應修法,讓媒體適當報導此類新聞,以避免家長在不知情情況下,繼續讓孩子身處危險之中。對此,張秀鴛進一步說明,依照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當未成年者受害時,媒體、政府機關與其他任何人不能揭露足以「識別兒少身分」的資訊。

然而,張秀鴛強調,不能報導性侵案是「誤解」,該法條並沒有規定不得報導「加害人」的資訊,只是在報導兒虐、性侵等4類負面案件時,要注意不得揭露「被害人」的身分資訊,包括姓名、影像、聲音等。若是家內案件,加害者為父母、主要照顧者或監護人時,也不得報導加害人與被害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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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法條中提及,不得揭露學校或其班級等個人基本資料,張秀鴛表示,根據過去經驗,幼兒園並不屬於學校,未來修法時會考慮將學校、班級等文字移除,以免外界誤解。對此,女主播古采彥驚嘆,「啊啊啊,電視台就是罰到怕,才被迫幫色狼打馬賽克!」前主播蕭彤雯也附和,「NCC抓得可嚴了好嗎!」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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