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10)日下午針對《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行準備程序,邀請聲請人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4個單位,以及相對機關「立法院」出席討論有無必要性及範圍。大法官尤伯祥關心,假設總統拒絕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民眾黨立院黨團如何回應?黃國昌坦言,立法院什麼事也不能做。
大法官尤伯祥提問,根據媒體報導,民眾黨團已提案,要邀請賴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想請教黃國昌,如果總統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一有違憲疑慮,已提交憲法法庭,在判決前拒絕立法院的邀請,如果總統的態度是如此,請問民眾黨會如何回應?
另指出,林石猛律師的答辯書中提到,本件暫時處分不具有急迫性,理由是因總統、行政院還有監察權,並非沒有政治上或是法律上的對抗或協商能力,還特別提到例如:拒絕國情報告的邀請、拒絕回答等手段,想請教黃國昌是否同意林大律師的見解?
尤伯祥再追問,在憲法法庭判決前,賴總總拒絕國情報告,或報告完後就走人,拒絕回答任何提問,立法院不會因此採取相應的拒絕審查總統的人事提名權或其他反制行為?
對此,黃國昌表示,總統國情報告的制度非此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後創設,而是規範在《憲法》增修條文中,因此,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前後的規定,立法院都可以邀請總統來,怎會是爭點之一?
第二,社會大眾或賴清德可能會關心來了立法院以後會如何?但其實是由黨團協商的機制來決定,並非單純任何一個黨團片面決定即可。
黃國昌坦言,老實說,因為立法院都還沒邀請,不知道賴總統會不會來,賴會用什麼理由不來,要回答就此問題,必須要做非常抽象、虛無飄渺的「幻想」,比如說,立法院邀賴來要如何邀,來了要做什麼?依現行法規,要透過黨團協商,所以沒人知道會怎麼邀。假設三黨團代表討論後,確定賴總統不想回答問題,三黨團代表就邀賴清德來,然後不問問題,在此情況下,賴清德會不會來?黃國昌說,他不知道。
第二種狀況,黨團協商後,假設藍綠黨團各派11位,民眾黨派2位,大家講完後讓總統上去講,那總統願不願意?因為從未聽過賴清德談過相關想法,他也無法預判。
第三,聲請人一直說是「即問即答」,但法條是寫「依序即時回答」,此概念在訴訟法上就存在,包括最高法院判例,都不會認為是講完後要馬上即時更正叫「即時」,而是在這一次言辯終結前,或下次言辯終結前都可以撤銷或更正,是一種「彈性範圍」中的概念。
黃國昌最後表示,總統不來,立法院什麼事也不能幹,可能用記者會說你不遵守政治承諾,結束後什麼事也不能幹;目前行政院提了NCC委員的人事,但基於行政一體、基於政治責任,詢問行政院長願不願意背書,如果幫4人名單背書,他負責任說,會立刻支持,進入人事同意權實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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