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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51家公司」違勞基法!遭罰306萬 罰鍰金額前5名出爐

作者 鏡週刊 責任編輯 伍芸彤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6/05 22:11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05 22:11
北市公布4月份違反勞基法公司,前帝寶物管「怡盛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遭罰40萬元為最高。(圖/翻攝自怡盛集團網站)
北市公布4月份違反勞基法公司,前帝寶物管「怡盛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遭罰40萬元為最高。(圖/翻攝自怡盛集團網站)

勞工加班已經很辛苦了,如果還領不到加班費,千萬不能縱容違法的雇主!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今年4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51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306萬元,其中前帝寶物管「怡盛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遭罰4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指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4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怡盛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40萬元)、台灣百濟神州有限公司(15萬元)、台灣頂巧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振大環球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王興民(即欣民診所)(13萬)。

 

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16家(31.37%);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2家(23.53%);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計10家(19.61%);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8家(15.69%);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工資,計8家(15.69%)。

勞動局指出,怡盛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使勞工平日、休息日、國定假日加班,均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或加倍發給工資;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的特別休假,未依規定折算工資;近5年內違法次數累計達2次。勞動局強調,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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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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