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警方向上溯源毒品犯罪,調查到一名50歲的曾姓男子涉有重嫌,其原本住在霧峰區販售毒品、並發現毒品市場需求龐大、收益也不錯,直接搬到台中高鐵站(烏日區),透過高鐵的便利性,南來北往的輕鬆運毒,不過其行為也被警方盯上,經調查後,伺機在其前往販售時,一舉逮捕歸案。
警方在蒐證完備後,趁曾男再次搭乘高鐵運毒時,持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在高鐵站前將其拘捕到案,並前往住處搜索,當場查獲7包海洛因、5包安非他命、8包毒品咖啡包8包、1包卡西酮粉末、3包K他命3包、電子磅秤、玻璃球、行動電話、現金1萬2千元等贓證物,經檢察官偵結後,認犯罪事證明確,於今年3月底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提起公訴。
台中市刑大表示,此次行動彰顯警方打擊毒品犯罪之堅定立場,也在民眾心中樹立打擊毒品犯罪之決心,提醒民眾毒品影響社會、家庭及個人深遠,販賣毒品害人害己;施用毒品嚴重傷害身體健康,且易受毒品控制而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警方對於毒品犯罪採取「零容忍」態度,再次呼籲遠離毒害幸福永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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