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楠梓有店家因為民眾到附近用餐,非店裡顧客卻把車停在店門口旁,業者請對方停到對面空位,結果引發騎士不滿,移車後報警檢舉店家佔用騎樓,店家因此吃上1200到2400元的罰單。
員警vs.店家;「對面還有位置,我說麻煩對面還有位置,他說為什麼要去對面,對面沒有位置沒法停車,我說哪有那邊還能在停一輛機車,你為什麼不停,請他移車現在移走了,就要找我們麻煩,就打電話(報警)。」
騎士事後還在臉書社團PO文,說當時跟女友去附近用餐,停到店家旁邊的空地,地上沒有畫紅線,沒想到被要求移車,但男子認為沒有影響到店家,但怕遭到報復,移車後反手檢舉店家占用騎樓,聲稱業者因此動怒,揚言也要檢舉整條路。
附近店家:「用路人他會覺得說,路是大家的大家都可以用,可是租店面的人,他會覺得說,店面就是前面應該是停車,就是客人停車的問題,就是很多反正糾紛就還蠻多的。」
楠梓分局加昌所長涂明宗:「對於該路段未畫設禁止停車標線,(騎士)沒有違規,但針對店家占用騎樓營業部分,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
因為整條路1樓都是店面,因此店門口都沒有劃設紅、黃線,方便顧客可以停車,但也因為位置不多,造成停車糾紛,這回只因為要求對方移車,惹怒騎士,反到自己吃上違規罰單,恐怕業者也沒料到會是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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