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噁男騙高中妹「想看妳尿尿」!還分飾多角逼自拍外流 下場慘了

編輯 蕭達多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4/20 22:5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0 22:54
台中男誘騙未成年少女拍裸照,遭判7年2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男誘騙未成年少女拍裸照,遭判7年2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一位高中少女,答應交往後李男誘騙她拍攝不雅影像,又一人分飾多角威脅少女繼續拍,她害怕裸照外流於是配合,李男卻仍散布她的私密影像。少女的老師得知後協助報案處理,台中地院依散布少年性影像等3項罪名,判處李男7年2月徒刑。可上訴。

更多新聞:1歲「小桃子」遭虐死!國民法官判保母9年 母慟:對台灣司法好失望

 

判決指出,李男在2023年初透過網路結識少女小萱(化名),他傳訊稱希望交往,之後陸續要求小萱拍攝腿部及下體照,又於同年2、3月間,向少女索要不露臉的裸照、要求配合裸體視訊等,李傳訊說「我現在就看妳尿尿」、「拍全身給我看」等。

小萱傳了4張裸露影像給他,李男食髓知味後竟開始一人分飾多角,拿裸照傳訊威脅小萱,不繼續拍就要外流,她嚇得只能配合照做,李男卻還是到處散布私密照。少女的老師得知後協助報案,李男落網後,面對警、檢、院均對犯行坦承不諱。

更多新聞:這麼餓?嘉義怪盜入侵雞舍狂偷 員警上門逮他「還在烤雞」
 

中院法官考量李男坦承犯行,針對脅迫使少年自拍性影像罪部分,依刑法第59條予減刑;但審酌被告明知被害未成年,先後引誘、脅迫她自拍裸照,且未與少女達成和解。

審理後,依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以脅迫之方法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以及散布少年性影像罪,各判李男3年6月、6年6月、2年8月徒刑,3罪應執行7年2月。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台中#未成年#偷拍#性影像#外流#網路交友#散布#裸照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62

0.0724

0.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