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有一名人妻在玩網路遊戲的過程中,結識了一名陳姓男子,雙方除了在遊戲中以老公、老婆相稱,還多次於現實生活中「約戰」。豈料人妻丈夫某天無意間目睹2人的親密對話,便氣憤地向陳男提告求償。此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侵害配偶權屬實,需賠10萬元給人妻丈夫,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長相甜美的小美(化名)平時非常喜歡玩網路遊戲,儘管她在8年前與丈夫結婚,但仍舊維持玩遊戲的習慣,並於2年前結識陳男。由於小美經常與陳男在遊戲中組隊闖關,2人也培養出曖昧的情感,甚至還會在遊戲中以老公、老婆相稱。
小美的丈夫在去年無意間發現,妻子私下會透過臉書與陳男聊天,2人甚至說出「MC走了,沒有MC比較方便」、「幫妳按胸部」等鹹濕對話,這才意識到妻子經常偷偷與陳男外出,且還曾至台東、台北、基隆等地開房過夜、激戰,於是便氣憤地向陳男提告,並求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
此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後,法官考量到陳男從未到庭解釋他與小美之間的關係,加上陳男與小美的對話內容,足以證實他有邀請對方開房過夜的行為,認定他的確已侵害小美丈夫的配偶權,故判他需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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