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直行撞到路人,雖然不是主要肇事原因,駕駛判刑六月!駕駛是開車經過基隆一處路口,和八十歲、有失智的婦人擦撞,遭家屬求償一千多萬,雙方和解談判破局,法官認為,駕駛坦承犯行,也沒前科,判刑得易科罰金,基隆警方統計,去年路口禮讓行人大執法後,和前一年相比,的確行人死傷情況,少了一百一十八件。
車禍就發生在基隆這個路口,行人號誌變燈後,到汽車可以通行,大約還有12秒鐘。
其他民眾:「比較充裕的時間再過去,不能過或是太急迫的秒數就不要走。」
受傷的八十歲林姓婦人有失智情況,因為事故她的眼睛失明肋骨也斷了好幾根、甚至頭也內出血,兒子氣得提告駕駛求償一千多萬,要討回看護、精神撫慰金等費用,但駕駛只願賠強制險,雙方沒和解。
法官審理時駕駛坦承犯行沒前科,婦人闖紅燈是肇事主因,但駕駛沒注意前方有人過馬路也有部分責任,遭法院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六月。
其他民眾vs.記者:「如果綠燈我開車我應該沒有錯,(被判6個月會覺得無辜?)對。」
禮讓行人加上警方大執法,成效也顯示在數據上,光是在基隆從2023年1月20日開始,跟前一年相比,死傷人數減少118人。
警方提醒,不是綠燈就可以放心往前,通過十字路口還是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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