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6個月大女嬰送去保母家,突然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家長控訴,當初接到保母電話,說是「吃東西噎到」,但在急診室又說是「吃玩具」,事後檢警鑑識時,三度改口成「吃到濕紙巾」,讓家長不滿,質疑說法反反覆覆,而事發三週了,孩子昏迷指數只有3,還沒清醒,希望檢警能查明真相。
女嬰家長:「打電話給我,她就跟我講說小朋友是吃東西噎到,她在急診外面又說是吃玩具,鑑識組的去她們家採證的時候,才又說是吃濕紙巾。」
家長說,孩子去年12月開始給保母帶,3/4卻接到保母來電,說孩子送醫,原本跟媽媽說是吃東西噎到,後來急診室醫師問,保母又說是「吃到玩具」,急救後孩子恢復心跳,後續檢警鑑識時,保母又改口「吃到濕紙巾」,讓家長不滿,為何三次說法都不同。
女嬰家長:「做採證的時候,小朋友是在一樓的小房間,那到後面檢方叫妳去做筆錄,妳卻跟檢方說,小朋友妳是帶上去二樓的。」
這名保母,平時除了照顧6個月女嬰,同時還有2名1歲半孩童,平時3人都待在保母家1樓育嬰空間,但當天一位1歲半孩子請假沒來,另一位感冒生病,保母聲稱「需要隔離」,卻疑似把6個月女嬰留在2樓私人臥室,而女嬰昏迷當下,保母沒叫119,直接抱著孩子衝到派出所,也讓家長質疑專業性。
女嬰家長:「跟我們講說,她在家有幫我小朋友做CPR,那做CPR怎麼還會想要去移動小朋友,到警察局去,妳不是應該要在家裡等救護車到嗎,昏迷指數是3到現在她還沒有辦法自主呼吸。」
女嬰從屏東轉診到高雄,昏迷指數3還沒清醒,但最重要的為何保母說詞反反覆覆,昏迷當下,究竟有沒有第一時間察覺,案件進入檢警調查,家長只希望能有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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