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身障女子日前在母親的陪同下,一同搭乘復康巴士前往醫院進行復健,但她指控,當時抵達醫院門口後,司機竟趁著母親先行下車短暫離開之際,將手伸進她衣服內揉胸,導致她身心受創。母親得知後向該名司機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且模擬當時兩人坐在車內的情況及角度,認為母親才離開短短十秒鐘,且司機當時的位置角度,根本無法將手伸進身障女衣服內,因此判決無罪。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13日下午2點多,身障女和母親一同搭乘臺北市復康巴士前往醫院進行復健,兩人均首次搭乘該車、先前也不認識該名司機。但身障女指稱,當時復康巴士抵達醫院後停在停車場,母親先拿著她的包包下車進入醫院,之後司機沒有離開駕駛座,但挪動了一下屁股後,隨即伸出帶著手套的手進入她衣領,揉胸得逞。之後母親再度接近復康巴士,司機才下車至後座攙扶身障女進入醫院,當下她並未呼喊求救,直到母親發現她情緒低落、不太對勁,進一步詢問得知後,因而報警。
更多新聞:黑幫大串聯藏在滿月酒?天道盟韋小寶將擺桌設宴 警提前警告
警方依法受理妨害性自主案,並將該名司機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於審理時,司機均否認犯案,但身障女堅稱自己確實遭對方襲胸,母親也作證表示,身障女在離開復康巴士後狀態不太對勁,先是說「以後不要把我一個人留在復康巴士上」,之後追問她才說出實情,並於案發後晚上睡不好、多次哭泣。檢方於偵查後將該名司機起訴,全案移交士林地方法院審理。
更多新聞:身揹十條通見警逆向、闖紅燈 被壓制再吃12張罰單
法官審理時,先是請來和司機以及身障女體型相符的法警和助理,前往同輛復康巴士模擬當時狀況並量測距離,但發現若就身障女所說「司機坐在駕駛座轉身伸手進衣領襲胸」,難度相當高,不足採信。另外,法官再勘驗當時醫院停車場監視器,發現母親下車後復康巴士車門已明顯開啟,直到她再次返回車邊,過程僅十多秒鐘,難以看出司機有在這短時間內對身障女猥褻。而當天身障女穿著圓領T-shirt,司機若將手由上而下伸入衣領內、又剛好摸到胸部,必須極為迅速精確,加上身障女可能有閃躲情形,因此這部分也難已採信。
更多新聞:印度神童是你?北車挑落單女玩猜猜樂 神蹟降臨還討錢
雖身障女多次開庭時情緒激動、落淚,甚至於檢察官交互詰問時需要較多時間做心理準備,這可能都與她所指控內容有相關聯,不過仍不足以證明司機有犯罪事實。因此法院審理後,認為無相關證據證明司機對身障女有乘機猥褻行為,判處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2024年末運勢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