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偵辦1歲男童遭虐死案,約談陳姓女社工到案,不過她在移送過程中被雙手上銬,警方遭批評獵巫、違反比例原則,目前已有超過100個民間團體連署抗議,對此台北市警局局長親上火線,表示依法可以上銬,但需視個案考量,本案被告沒有自傷傷人之虞,可以不用上銬,對帶隊的偵查隊長記申誡一支。
就是這一幕,1歲男童遭虐死案,陳姓女社工被移送,注意看她手上這副手銬,引發民間團體群情激憤,撐起社會安全網的社工,怎麼遭受如此對待?警方遭質疑違反比例原則,警察局長親上火線說明。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依照台北地檢署核發的拘票,依法是可以上銬,但是對於使用戒具的部分,如果沒有這些脫逃或者自傷自殘,審酌這個案件的話,倒是可以做一個衡量。」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既然符合法規為什麼要被記申誡?)上銬的過程當中帶案解送過程當中,要避免手銬暴露。」
民間團體認為社工全程配合沒有攻擊或脫逃傾向,質疑警方使用手銬的正當性,目前包括司改會勵馨基金會心路基金會等,超過100個民間團體連署抗議,批評檢警行為嗜血獵巫。
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李明洳:「讓社工覺得很像獵巫式的解送過程,其實對整個社會安寧沒幫助,也對偵查效能沒幫助,用這樣的方式來羞辱社工,其實社工界為什麼引起這麼大的反彈,是有這樣的原因。」
社工案發後自責睡不好,也有進行心理諮商,可能擔心她情緒激動有自傷疑慮,警方也有拘票才會上銬,前檢察官、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也指出依照過往經驗,因為社工涉犯偽造文書,若檢察官認為她有滅證串證可能核發拘票,警方上銬並沒有違反程序,到底該不該上銬警界法界看法不一,台北市警局將這起事件列為教育案例加強訓練,上銬於法有據也要顧及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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