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行人,綠燈走在斑馬線過馬路,沒想到被對向左轉的遊覽車撞上,雙腳被壓傷,一旁路人急忙拍打車窗要駕駛停下,移動車輪避免行人被輾過,警方表示遊覽車未依規定讓禮行人,致人受傷,除了開罰7200到3萬6不等,還得吊扣駕照一年。
目擊民眾左轉的時候沒看到:「路人去擋住去告訴他說壓到人了,他馬上就停因為那個腳還在輪子下面,那個有人去請他把輪子開前面一點,讓他把腳拿出來。」
遊覽車駕駛後退移開,但行人因為被撞後小腿又被車輪壓到,造成右小腿骨折,緊急送醫搶救,幸好沒有生命危險
車禍意外在台中市北屯區,東山路和水景街口,中午左右一名55歲男子,綠燈走在斑馬線上,沒想到被對向左轉遊覽車撞上倒地,雙腳被壓傷。
目擊民眾:「碰撞到之後他倒掉,因為他(路人)小兒麻痺行動不方便,有可能是死角,因為遊覽車死角應該滿大的。」
遊覽車駕駛表示,當時車上載著七名乘客,原本要往大坑方向前進,沒想到撞上行人,幸好當時車速不快,車輛也緊急停下,但未禮讓行人又害人受傷,除了得被罰7200到3萬6,還得吊扣駕照一年,如果致人重傷,最重將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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