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台中王田交流道附近,發生交通事故,機車左偏在汽車右後方倒地,騎士摔斷七根肋骨,汽車沒有停留,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過程,警方查出車主林姓男子,開出肇事逃逸罰單,不過車主提出訴訟,說他不知道發生車禍,法官認為,畫面看不出有明顯晃動,難以確定車體碰撞,撤銷了罰單。
車禍後,機車騎士陳姓男子,肋骨斷七根,但是他酒駕,酒測值0.868%,至於汽車,直接左切往前並未停留,警方因此開出罰單"肇事逃逸"。但是駕駛林姓男子提出行政訴訟,澄清說他不知發生車禍。
法官認為,機車往內側車道,靠近汽車右後方倒地,汽車沒有明顯晃動,是否車體碰撞引仍有疑問,撤銷肇事逃逸。
民眾(非當事人):「現在的法官很多判決都是不如人意,我們也不知道對或不對,再來就是上訴嘛。」
事發王田交流道附近,時間是111年3月24日。
當時汽車沿王田交流道引道,接中山路往烏日市區方向,機車沿中山路行駛慢車道。
行車紀錄器看來,車禍擦撞汽車沒有停留。警方開出了肇事逃逸罰單,但是法官判決罰單撤銷。
烏日交通分隊分隊長劉于豪:「本案承審法官以當事人車輛,碰撞時無明顯晃動,無法看出有擦撞之事實,採信林男稱不知有發生交通事故之說詞,進而撤銷肇事逃逸之行政處分,本分局尊重法院判決。」
法官當庭勘驗影片,認為碰撞時沒有發現自小客有明顯晃動。騎士在靠近車輛右後方,就人車倒地,不能確認是否因車體碰撞,採信駕駛的說詞撤銷罰單,不過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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