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高雄鐵工偷吃人妻遭設局「脫衣凌虐」滿身傷 還要賠40萬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1/20 12:49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20 12:49
鄭姓鐵工與某公司已婚老闆娘發生不倫關係。(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鄭姓鐵工與某公司已婚老闆娘發生不倫關係。(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市一名鄭姓鐵工與某公司已婚老闆娘發生不倫關係,結果被闆娘丈夫林男發現警告,沒想到鄭男不收斂還持續與闆娘外出、發生性關係,林男知情後相當憤怒,找人將鄭男拘禁KTV包廂凌虐。雙方互提告訴,最後林男被依照傷害罪判刑連帶賠償50萬;偷吃的鄭姓鐵工則須賠4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並育有2名子女,沒想到某天林男看到妻子的手機,意外發現她與鄭性鐵工鹹濕的對話及露骨的性愛影片,不僅如此,兩人在5月至7月間多次到摩鐵開房發生不倫關係。

 

雖然林男曾警告對方「不要再騷擾」,但鄭男不收斂還持續與林妻外出、發生性關係。林男忍無可忍,與4名友人利用假帳號及照片,設局邀鄭男到某KTV唱歌,待鄭男上當後隨即被暴力痛毆,脫衣跪地道歉並全程錄影。

事後鄭男報警,林男與他的4名友人被依照傷害罪送辦,分別判處3至5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連帶賠償民事50萬3,390元。

偷吃的鄭姓鐵工也被淋男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但他聲稱林男與妻子感情早已生變,且林婦主動向示好,雙方是情投意合,責任不能全部歸咎他。最後地院判決鄭賠償40萬元,但鄭男不服再提上訴,經高分院檢視兩人性愛影片、親密照片和鹹濕對話等證物,認定構成侵權行為,駁回上訴,最終判決鄭男賠償40萬元定案。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鐵工#已婚#不倫關係#偷吃#老闆娘#摩鐵#凌虐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436

0.0921

0.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