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對夫妻,16日到六龜區旅遊,太太晚上到農會旁的公廁上廁所,忽然有一名中年男子,和太太發生拉扯,丈夫和路人聽到尖叫聲立刻上前壓制,警方到場也將男子帶回偵辦!警方說明,中年男子在公廁是要乞討金錢,但被害者丈夫反駁,當時做筆錄就強調,對方是意圖侵犯。
目擊民眾:「我們看到的時候,是有2個男生扭打在那邊,女生在旁邊叫,我就說發生什麼事,她就說是因為她去上廁所,一個男生壓著她的脖子要去廁所,她這裡都是勒痕。」
忽然有尖叫聲,附近攤商都嚇一跳,目擊民眾上前關心,事後也幫忙抓著白衣中年男,當事女子的丈夫,親自出面說明,太太差點就在廁所遭遇不測。
被害女子丈夫:「當下他拉我老婆進去,是用手扣住她的脖子,以致脖子那邊有挫傷,準備拖進女廁意圖性侵。」
回想當時還心有餘悸,16日這對夫妻到高雄六龜區,晚上6點多太太到農會旁的公廁上廁所,卻被一位張姓中年男子強拉,意圖不軌,但警方卻這樣說。
六龜分局偵查隊長張峻華:「詢問釐清案情後,係因犯嫌酒醉後乞討金錢未果而發生。」
被害女子丈夫:「其實我們有跟警方陳述,我太太是被拖行進廁所,然後意圖性侵,根本沒有討錢這一段事情,而且他當下是有聞到酒氣,並沒有喝醉。」
丈夫控訴,嫌犯身上確實有酒味,但喝醉可不是用來犯罪的理由,當下太太還被對方大力拉扯脖子,甚至留下傷痕。
記者宋佳娟:「男子疑似在後面尾隨,結果因為這間廁所只有一間,而且是男女混合,雙方就在裡面發生拉扯。」
對此,六龜分局也表示,針對1月16日轄區農會公廁妨害自由與傷害案件,當事人丈夫對本案移送案類與他認知不符一節,補充說明。首先,本案依法逮捕嫌疑人,製作被害人及證人筆錄,並全程錄音錄影,被害人製作筆錄時被害人先生亦全程在場陪同,全案依嫌疑人、被害人等所陳述內容記載,依法移送。另外,為求慎重,經請示檢察官,檢察官表示,如果被害人對於案情有任何補述,分局亦將依法製作筆錄補充併卷提供檢察官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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