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中市南屯區發生一起酒駕案件,51歲的何姓男子在一處工地上班,因當日和業主起口角爭執,一氣之下提早解散,何男小酌之後騎車,看到警察一時之間心虛就跑,趕緊逃到一旁草叢躲起來,結果被一隻小黃狗看見、不斷吠叫,員警發現何男並當場將其逮捕歸案。


何男眼見躲不了了,還一度緊張到胃食道逆流,頻頻咳嗽、乾噁,員警詢問其飲酒狀況,一面關心是否有被狗咬,讓何男既懊悔又無奈,頻說自己「有夠衰」,經實施酒測後,何男的酒測值達0.45mg/L,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在偵訊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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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